北交金科企业孵化器(成都)有限公司“陈靖霖案申请强制执行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”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于2024年3月15日在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2楼218会议室进行,按规定进了相关程序。经采购小组讨论,供应商确定为:上海市锦天城(成都)律师事务所。
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北交金科企业孵化器(成都)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8日